浦城县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中心办公室装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浦城县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中心办公室装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浦城县南浦北路558号御景华府5幢2单元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PC2024016号
项目名称:浦城县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中心办公室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97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421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采购类型为工程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2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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