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公主岭市中心医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JS2024020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公主岭市中心医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4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公主岭市中心医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5楼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JS2024020;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公主岭市中心医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98万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购置院内HIS一体化平台、院内银医平台、数据中心支撑平台等。
2、项目有效期:三年;
3、质量标准:符合符合招标人要求、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法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裁判文书网近三年(2021年至今)投标人、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罪截图加盖公章。
2.诚信要求: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3.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5.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具有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并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供应商成立不满三年,要求净利润成立期间不为负。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6.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公主岭地区售后服务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公主岭地区配送能力。
7.其他要求:
(1)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中标方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签署。如因中标方超期则视作违约废除中标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我行相关费用。
(3)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在职人员和离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4)中标方承诺后续该项目相关交易使用工商银行账户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