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交通管理大队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重点货运车辆运行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四川
项目概况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重点货运车辆运行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充市总商会大厦B座190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重点货运车辆运行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6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1项目概述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交通管理大队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为重点货运车辆提供运行管理服务。
重点货运车辆运行管理依托“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简称“全国货运平台”)的海量数据资源,借助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可以用于查询货运车辆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有效实施对货运车辆的精准化安全管理,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5.2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业务功能
(1)PC端平台业务功能包括报警预警、信息查询、执勤管理、信息发布、业务管理、系统管理等功能。
(2)移动端APP:用于交警在现场使用手机查询车辆、设置执勤等。
(二)、业务流程
通过PC端平台的GPS分析,了解车辆运行状态,可对通过执法点的车辆报警进行查询。
通过移动端APP设置执勤范围,接收指定范围报警信息,辅助一线干警提前布控拦截违法车辆。
(三)、数据源
基于“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简称“全国货运平台”)700多万辆货运车辆卫星定位数据实现交通管理场景化应用,该平台目前覆盖了全国98%以上的总质量在12吨及以上的普通重型载货汽车及半挂牵引车,平台中每一辆车均安装有北斗定位设备,能够实时采集车辆的实时位置、行驶速度、行驶方向等动态信息,当前普通重型货车办理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运输证的年审均需借助全国货运平台。
(四)、系统部署
系统部署于供应商单位自有网络环境,供应商负责提供通过互联网提供SAAS服务的方式提供服务。
(五)、系统功能
本项目系统功能清单见下表:
(六)供应商应建立专业的服务团队,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方案。提供详尽的技术手册,实施严格的项目管理,指定管理人员作为与采购人的统一对接,对项目的实施进行严格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以确保项目正常高效运作及实施过程中的服务质量和信息安全。服务人员要求具有对故障进行判断、维护的能力。
(七)服务期内供应商必须确保稳定运行,提供完善的服务。针对突发应急故障,提供及时响应、故障排查及故障处理服务。在服务期内,如有发生系统故障以及系统BUG问题、系统配置调整、新系统上线安装、应急事件处理、系统巡检等采购人需要上门服务的情况时,须提供7*24小时上门服务,并根据采购人要求详细记录维护事项。
(八)供应商应遵守安全相关规定,加强自身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意识,在此工作期间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问题以及其他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服务工作人员必须对工作中涉及到的业主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
★(十)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根据采购人要求,须为采购人的技术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至少1次技术培训。
★(十一)供应商须保证响应的系统功能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功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验证,若验证结果与供应商响应不符则视作虚假响应并按双方协商后的要求执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3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包含项目所有软硬件设备数据采购、施工、集成、税金、辅材等项目系统投入使用所需的所有费用,以保证项目顺利。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对接和集成费用。
(四)付款方式: 采购人每半年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服务质量考评,考评后根据考评分值支付成交供应商半年服务费,同时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考核评分后,根据评定档次开具本半年考核服务费用发票,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的发票后支付本期服务费。
(五)验收标准: 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采购人和供应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其他要求
1.保密要求: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和成果。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