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通线行车公寓购置生产用车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通线行车公寓购置生产用车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ZB2024141621 )
一、评标情况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通线行车公寓购置生产用车项目 ( 招标编号: ZB2024141621)于 202 4 年 1 2月 3 日在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内蒙古大学本部院内 235号桃李湖迎宾馆四楼会议室组织开标、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及推荐意见,现将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公示期 3日,自 202 4 年 12 月 3 日至 202 4 年 1 2 月 5 日 17:00(北京时间)止。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
需解锁 投标报价: 94 . 7505 万元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
需解锁 投标报价: 96 . 3950 万元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
需解锁 投标报价:97 . 5500 万元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函,逾期将不再受理。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实行实名制,异议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包括下列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 4)异议请求及主张;
(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2.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大街 19号
联 系 人:包宁
电 话: 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
地 址: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 1 号众生大厦 17 层
联 系 人: 吴彬
电 话: 需解锁
电子邮件: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