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非诉案件辅助办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系统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非诉案件辅助办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东城街道罗沙路东城段1号国泰大厦1栋5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SZB24DG020C
项目名称:非诉案件辅助办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1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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