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3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睢县财采招-2024-56
2、项目名称:睢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1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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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1000000
11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医用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DSA)1套、高清电子支气管镜系统1套、高清电子肠镜系统1套,须提供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详见技术规格及要求。
(2)资金来源:国家专项债资金,已落实
(3)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6)质保期:1年(自设备安装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 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和纳税证明,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除外)及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3投标人为经销商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除外)及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获得货物制造商或其指定总代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投标人)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a.gov.cn)信用信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