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达路(刘柑路-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四川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海达路(刘柑路-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 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海达路 ( 刘柑路 -科技园污水处理厂 ) 提升改造工程 施工 / 标段已由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温发改投资【 2024 】 4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新城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新城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1.2 本招标项目由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温发改投资【 2024】 47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码: 2409-510115-04-01-368695 。
2.2 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成都市温江区金马街道新春社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改造现状道路海达路 ( 起于刘柑路,止于污水处理厂 )长约 724.26 米,道路宽度约 16 米,其中两侧人行道宽度各为 2米,新增部分雨污管网、交安工程、更换现状照明路灯灯具及线缆。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安工程等内容。
2.4 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完成海达路 ( 刘柑路 -科技园污水处理厂 ) 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3.1.2 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
3.1.3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
3.1.4 所有投标人 (无资质企业除外) 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3.1.5 拟派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证书,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3.1.6 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
3.1.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 ( 2021 年 12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 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7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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