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河大泵站排水分区雨水调蓄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开封市河大泵站排水分区雨水调蓄设施改造项目第1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河大泵站排水分区雨水调蓄设施改造项目,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汴发改城镇〔 2024 〕 162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405-410200-04-01-414604 ),招标人为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开封市河大泵站排水分区雨水调蓄设施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ZSHZ(2024)-KFGC-12-01
2.3 建设地点: 开封明伦街南四方坑周边
2.4 建设规模与内容:
( 1 )四方坑原自然调蓄空间恢复扩容 9 万立方米;
( 2 )对周边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建设排水管网 1.2 千米、雨水排水沟渠 2.3 千米 :
( 3 )建设内环路、内顺城路、明伦街河大南门口段道路排水通道 810 米 ;
( 4 )建设河大泵站自动调控水量智能闸门 1 套 ;
( 5 )建设河大泵站排水分区内涝监测预警设备 1 套。
2.5 总投资额: 4989.39 万元
2.6 招标范围:
第 1 标段:本项目建设范围内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包含但不限于 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 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工程资料归档、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全过程的管理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7 工程质量:
第 1 标段: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设计技术标准、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2.8 计划工期:
第 1 标段: 180 日历天(其中含设计周期: 45 日历天)
2.9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 1 标段:开封市河大泵站排水分区雨水调蓄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10 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
3.1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 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3 、主要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即为承担施工任务方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 2 )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 (若为联合体投标,即为承担施工任务方技术负责人);
( 3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近三个月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电子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新入职员工不足 3 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4 、业绩要求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业绩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企业业绩:企业提供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 承担的市政工程且单项工程投资额≥ 2500 万元的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需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完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项目经理业绩:企业人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提供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 承担的市政工程且单项工程投资额≥ 2500 万元的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需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完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经理业绩不能和企业业绩重复使用);
3.5 、财务要求:
提供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 3 年,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牵头人财务审计报告)。
3.6 、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 2 )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 ;
3.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8 、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9 、 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0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本项目第 1 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第 2 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1 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3.10.2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 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 4 ) 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
( 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 , 凭 CA 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4-12-25 09:25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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