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黑龙江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大同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澄清公告(第 2 次)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4)其它因素内容调整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得1.5分,最多得3分。注:1.类似业绩为农田建设项目或水利水电工程项目;2.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本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