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幸福大道非现场执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登县幸福大道“非现场执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登县公安局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12-16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25001JH620121014
项目名称:永登县幸福大道“非现场执法”项目
预算金额:58.018(万元)
最高限价:53.2218(万元)
采购需求:永登县幸福大道“非现场执法”视频监控设备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比例1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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