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鹤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古田县鹤塘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4 年古田县鹤塘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Y-[TP]-ND-202412050
项目名称:2024 年古田县鹤塘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2.608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17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特定资格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以上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若证书有规定延期的,需提供相关文件或官网截图等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拟派出的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以上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注册企业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均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③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关于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说明(若有) 关于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说明: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资格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附件1”。 注: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