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膳食服务中心天府校区运行第二阶段期间自营食堂生活物资综合包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膳食服务中心天府校区运行第二阶段期间自营 食堂生活物资综合包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一、比选邀请
根据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飞院发[2019]9号)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拟对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膳食服务中心天府校区运行第二阶段期间自营食堂生活物资综合包采购项目 进行比选。本次采购采用内部比选方式进行,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比选。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0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膳食服务中心天府校区运行第二阶段期间自营食堂生活物资综合包采购项目
2.项目地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天府校区
3.采购内容:膳食服务中心天府校区运行第二阶段期间自营食堂生活物资综合包采购,主要包括面制品类、河粉凉皮类、豆制品类、水产类、家禽类、水果类、禽蛋类(详见采购文件)
4.项目标的:80万元
三、合格响应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
7.2承诺对出现因面制品类、河粉凉皮类、豆制品类、水产类、家禽类、水果类、禽蛋类物资质量问题造成的身体不适等情况承担责任 (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3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项目采购活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7.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与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