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台镇渠江流域入河排污口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
四川
第一卷
?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适用于公开招标 )
龙台镇渠江流域入河排污口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龙台镇渠江流域入河排污口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 龙台镇渠江流域入河排污口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项目 建议书 的批复》(广 区 发改项 〔202 4 〕 5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市广安区龙台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2 023年中央第一批生态环保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安市广安区龙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关于 龙台镇渠江流域入河排污口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项目建议书 的批复》(广 区发改项 〔202 4 〕 5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投资: 在 龙台镇建设人工湿地约3900m 2 ,生态湿地约8000m 2
2.2、项目建设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龙台镇 。
2.3、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本招标文件 及补遗书(若有) 范围 内 所 包括的 所有 内容 。
2.4、 计划工期: 3 6 0 日历天 。
2.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 1 个施工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 : 具 有 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对经国务院同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地区,相应资质被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或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3.1.2 业绩 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 二 级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 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4-12-30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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