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小型灌区改造项目1标段苏桥乡上坊乡(网)、2标段大源镇陈营镇(网)、3标段齐埠乡裴梅镇(网)
江西
万年县小型灌区改造 项目 标段 1-3
招 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万发革投字【 2024 】 152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万年县小型灌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万年县。
2.2 招标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 1 标段 796.97 万 元、 2 标段 699.24 万元、 3 标段 824.36 万元 (具体以万年县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出山具的评审报告为准) 。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 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 6 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5)拟投入本项目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不含开标当月)的证明材料;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但不得为0);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7 )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有在建项目 或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 。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 有签订施工合同且在合同期内的,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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