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冀南新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冀南新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已由 邯郸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邯冀南新区审批批字(2024)3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冀南新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项目专项资金及新区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冀南新区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控源截污:雨水口改造(沉淀池+篦子+水簸箕+雨水管)3套,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3套,化类池23座,垃圾存放点3个,垃圾清运1296m3,生态护坡4522㎡,生态缓冲带构建 1172㎡,护栏 100m。(2)内源治理:导流、倒排水、净化水量10800m3,清淤量8709m3。
(3)生态修复:曝气增氧设1套,水回用设备1套,水生植物种植924m3,坑内土方倒运404m3。
(4)其他:标识牌3个,宣传展板1套。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