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医医院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QQ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JX竞磋(2024)130号
项目名称:臭氧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1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非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非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产品)。 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须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进口的,只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3.若投标产品是进口产品,供应商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说明或产品分类界定文件等有效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