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安徽
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工程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蜀发改投资〔2023〕53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蜀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工程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SGZ0279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SGZ02795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与增信路交口东南侧
2.6 建设规模: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项目位于蜀山区长江西路与增信路交口东南侧,本次建设内容为医疗救治综合楼,地上十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2212.87?O,其中地上20043.94?O,地下2168.93?O。
2.7 合同估算价:53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4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项目位于蜀山区长江西路与增信路交口东南侧,本次建设内容为医疗救治综合楼,地上十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2212.87平方米,其中地上20043.94平方米,地下2168.93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修改澄清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 1 )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2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3 )其他要求: /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 竣工时间为准 ) , 项目经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具备 单 个合同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 15000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 1 )开标日前(含当日) 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
( 2 )开标日前(含当日) 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
( 3 )开标日前(含当日) 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
( 4 )开标日前(含当日) 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 2 家;
( 2 )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6 信誉要求;
( 3 )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 30% (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比例)。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