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三局路桥分局青岛官路水库项目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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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公告
因 中国电建水电三局第三工程公司青岛官路水库项目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 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4年12月10日15时00分 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递交。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42.5 | 吨 | 2000 | 符合国家标准 | 
| 合计 | 2000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轮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 2025年01月05日
3、交货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莱镇官路水库指定地点。
4、计量方式: 过磅计量(以招标人施工现场确定的地磅为准)。
5、质量标准或要求: 水泥质量应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规范要求;水泥各龄期强度、安定性、物理性能及化学成分等应达到(GB175-2007)规范要求的指标;水泥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05)、《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料》(GB/T 2847-2005)等的规定,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6.1、报价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
6.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4.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7、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竞标响应。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其它要求: 依据现场条件,须满足买方施工现场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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