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QTSJ0200G241203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齐齐哈尔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已由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以 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 、 建办城〔2024〕44号 批准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齐齐哈尔市鹤佳管网设施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管网管廊及设施实施方案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7类:(1)城市燃气管网及设施;(2)城市供水管网及设施;(3)城市污水和再生水管网及设施;(4)城市排水管网及排涝设施;(5)城市供热管网及设施;(6)综合管廊及附属设施;(7)地下管网智慧化建设(含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和信息化系统平台)等。
2.2建设地点: 齐齐哈尔市
2. 3 资金 来源:财政资金
2. 4 服务期限 :中标通知书发出 后 7 日内提交成果
2. 5 招标范围: 工作主要包括 编制 (2024-2028年)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方案报告、投资估算、文本、附表和附图等内容,成果文件满足规范要求。
2. 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行业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 7招标控制价:500万元
2. 8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 乙级(及以上) 资质 或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及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项目负责人 1人 :须具备公用设备 工程师 (给水排水) 注册证书 , 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 3个月(2024年 09 月至 2024年 11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如退休,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设计类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项目组其他成员:建筑专业 设计人员 1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 证书 ;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1人:须具备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结构专业设计人员1人:须具备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公示期内招标人 将 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3. 4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2021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 4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2021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 4 .3 2021 年 01 月 01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在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3.4.4 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拒绝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4-12-13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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