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创产业园基地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标段-空调设备采购(二次)
黑龙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SG0407G241107001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佳木斯国家农 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创产业园基地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已由 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三江农科园管政文【 2023】10号 、 三江农科园管政文【 2023】 23 号 、 三江农科园管政文【 2023】 31 号 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计划使用金融机构融资 ,招标人为 佳木斯市利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创产业园基地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标段- 空调 设备 采购(二次)
2.2 建设 地点:黑 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与稻香街交口(科技大道东侧、稻香街北侧)
2.3 供货期限 : 合同签订后 3 0天 内供货 。
2.4 供货 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招标范围: 设备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完成本项目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配件、验收、运输损耗、技术档案资料、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
2. 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及地方 要求 的合格标准。
2.7 标包划分: 不划分标段 。
2. 8 招标控制价: 56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法人或其 他组织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 履约 能力 。
3. 2 信誉要求:
3. 2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 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需体现查询日期)。
3. 2 .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 人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查询结果需体现查询日期)。
3.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