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辽宁
本溪市溪湖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本溪市溪湖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本溪市溪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本溪市溪湖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溪发改审【 2024 】 26 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 74% 、地方政府自筹 26% ,项目法人为 本溪市溪湖区水利局 ,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本溪市溪湖区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包括彩屯河及郑家河河道清淤工程(含拦砂截污工程)、生态护岸及生态步道工程、生态隔离带工程。
2.2 建设地点: 本溪市溪湖区彩屯河流域、郑家河流域。
2.3 招标范围: 对彩屯河及郑家河河道清淤工程(含拦砂截污工程)、生态护岸及生态步道工程、生态隔离带工程等施工图纸界定的全部内容 。
2.4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
2.5 质量要求: 合格 。
2.6 计划工期: 2025 年 1 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
2.7 投标保证金: 34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1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
( 2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
3.2 主要人员要求:
( 1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应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 建造师,具有水 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并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2 )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
( 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 具有水 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 年内(指 年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完成过/在建 业绩。( 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 的通知》(建市〔 2014 〕 159 号)规定,可由相关专业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当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登记。凡被 “ 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 和 “ 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 列入黑名单、 “ 信用中国 ”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市场主体,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 。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否决投标处理。
3.8 其他: 其他人员的配备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所有相关人员均必须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 。
4. 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 交易主体注册 ”,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 .shtml) ”,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4-12-12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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