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鹿寨县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污水管网项目工程总承包
广西
业主单位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鹿寨县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污水管网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2002821021757 |
|---|---|---|---|
| 招标人 | 鹿寨县联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代建单位(如有) | 鹿寨县联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规划用地64458.31平方米,其中污水处理厂近期用地35074.31平方米、远期用地29384.00平方米。拟新建一座工业污水处理厂,近期日处理规模3万立方米/d(含化工废水1万立方米/d、其他污水2万立方米/d)、远期规划日处理規模 6万立方米/d。建、构筑物包括:(1)化工废水处理建、构筑物:絮凝沉淀池、调节池、事故池、臭氧催化氧化池、芬顿氧化组合池、沉淀池、生物滤池、禁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等:(2)其他污水处理建、构筑物: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A/A/0 反应池、二沉池、除磷沉淀池、深床滤池、紫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回用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间加药间、鼓风机房、机修间、进出水水质监测间、柴油发电机房及配电间、除臭系统、门卫室、综合楼: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同时建设配套管网25423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构筑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室外附属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 开标地点 | 403工程开标室(25人) |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
| 预中标人 | 无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无 |
| 投标报价 | 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注册编号:,身份证号: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注册编号:;身份证号: | ||
| 施工项目经理 | 注册编号:;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
| 企业资质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无 | |
| 投标报价 | 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注册编号:,身份证号: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注册编号:;身份证号: | ||
| 施工项目经理 | 注册编号:;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
| 企业资质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无 | |
| 投标报价 | 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注册编号:,身份证号: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注册编号:;身份证号: | ||
| 施工项目经理 | 注册编号:;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
| 企业资质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因在 资格评审中投标人不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关于 “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主要负责人要求: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的规定,根据否决投标条款 B1.4,否决所有投标。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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