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第二自来水公司地块智能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浙江
1.招标条件
义乌市第二自来水公司地块智能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义乌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义乌市廿三里街道武溪北街1号地块。
2.2工程规模:义乌市第二自来水公司地块智能产业园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63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107平方米。内容包括生产性用房、非生产性用房、道路及排水等附属设施内容。本工程项目估算投资为9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择优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服务、施工、货物、采购等全过程的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使用投标人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评价结果评分。
3.4.2本项目使用义乌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考核等级评分。
3.4.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3.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现场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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