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财政所点军区桥边镇财政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财政所点军区桥边镇财政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7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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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2-18|
项目监管地:点军区|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点军区桥边镇财政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8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DJZ0870-2024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4-2024-00248
3、项目名称: 点军区桥边镇财政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77.852212 (万元)
6、最高限价: 77.852212 (万元)
7、采购需求:
对桥边镇财政所办公楼(C级危房)进行改造加固,共4层楼,总建筑面积847m2。主要建设内容为:结构加固6处,屋面维修(平改坡)263m2,外墙维修923m2,内墙翻新1800m2,地砖更换720m2,更换门90m2,吊顶更换660m2,更换窗户180m2,栏杆更换30m,一层增加防潮层190m2,卫生间防水122m2,同时购置安装办公家具,显示设备,党建文化设施,空调系统,供水系统,强弱电系统,卫生间器具8套,配套建设沥青路面20.25m3,绿化,车棚,室外管网改造。
8、合同履行期限: 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6.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7.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7.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8、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安全员须上传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上传上述人员2024年9月以来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提供以上任一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响应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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