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城内污水提升泵站维保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7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全椒县城内污水提升泵站维保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zqjcg202412-001
项目名称:全椒县城内污水提升泵站维保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974000 元 / 二年
最高限价: 974000 元 / 二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为确保污水提升泵站稳定有效的运行,项目计划对全椒县城内 35 座污水提升泵站及电动闸门进行维护((分别为麻袋厂、屏一路、站前路、东线污水、城南大道、康利来、丰乐大道、千佛庵、大石潭、站前路东段、全椒县冷链厂、开发区至海螺水泥厂中水回用一级、开发区至海螺水泥厂中水回用二级、徐塘桥、文昌桥、全潭桥、和平新村、杨桥新村,杨桥标准化厂房污水提升泵站,老检察院宿舍强排泵组,轮窑厂宿舍强排泵组,天然居小区强排泵组,爱旭污水提升泵站,古襄河补水 1 号泵站,古襄河补水 2 号泵站,古襄河补水 3 号泵站、釜城桥北污水提升泵站、老年大学污水提升泵站、太平古城污水提升泵站、新桥桥东污水提升泵站、木材公司污水提升泵站、水上新村污水提升泵站、丰乐大道污水提升泵站、新锐河补水泵组),新龙河换水电动闸门、古襄河终点电动闸门)、维护期为 2 年。维护主要内容为:对县城内泵站的水泵、电机、配电设备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泵站正常开机运行、泵站院内无杂草、建筑垃圾等。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 款信誉要求① - 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 、 5 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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