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7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3
项目名称: 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程
预算编号: 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500000元 ( 国库资金:35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2256569.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5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川沙新镇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主要为截断内部污水,新建污水管道,纳入污水管网。(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4)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其以上资质;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 贰 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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