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心员工食堂油烟设备清洗服务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7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1243-456OTC2413811 (招标文件编号:1243-456OTC2413811)
二、项目名称:三中心员工食堂油烟设备清洗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渔邨社区嘉宾路4055号城市天地广场A1608
中标(成交)金额:4.8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章军(组长)、丁小娟、郝永强、师凤霞、张红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招标文件约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
公告期限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为系统自动生成的文字,不适用于深圳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 (八)“招标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因此,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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