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购买服务(第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购买服务(第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政府购买服务(第二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政府采购-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4-12-19 09:30:00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CGP2024-050R
项目名称:政府购买服务(第二次采购)
预算金额:3,350,000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④若为个体户/自然人: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以上信息截图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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