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靖边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3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YM-2024CG008
项目名称:靖边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49,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靖边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49,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549,2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后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靖边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⑴《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⑶《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⑸《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⑹《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靖边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⑴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⑵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或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⑶社保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2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⑷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2月至今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⑸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⑹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承诺; ⑺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⑼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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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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