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信息化运维和网络安全服务(2024-2025)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江苏
项目概况
支队信息化运维和网络安全服务(2024-2025)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市解放南路矿业大学科技城软件市场A-9-033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XTD2024FW020
项目名称:支队信息化运维和网络安全服务(2024-2025)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支队信息化运维和网络安全服务(2024-2025)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
(2)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
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①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4)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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