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云灵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世遗一号线旅游设施提升(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 对[350781]RSGS[CS]2024006-1、邵武市云灵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世遗一号线旅游设施提升(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邵武市云灵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世遗一号线旅游设施提升(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81]RSGS[CS]2024006-1
项目名称:邵武市云灵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世遗一号线旅游设施提升(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83,845.00元
采购包1(邵武市云灵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世遗一号线旅游设施提升):
采购包预算金额: 3,583,845.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83,845.00元
磋商保证金: 35,83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材料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3)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4)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项应填写【邵武市云灵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世遗一号线旅游设施提升(二次)】、【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项应填写【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项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项应明确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是微型企业(其中一种),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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