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伊犁煤电有限公司基于人工智能库容动态优化及供应全流程管控的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伊犁州
(招标编号: CHDTDZ020/22-QT-029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伊犁煤电有限公司 基于人工智能库容动态优化及供应全流程管控的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应用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伊犁煤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新疆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奶牛场一连
2.2项目规模:2*3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5月31日(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专有技术引进 - 全流程管控的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应用 (CHDTDZ020/22-QT-02901) :华 电伊犁煤电有限公司基于人工智能库容动态优化及供应全流程管控的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应用项目,工作范围包括基于人工智能库容动态优化及供应全流程管控的智能仓储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基于人工智能和历史数据的库容动态优化算法;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和现场服务等建设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有技术引进-全流程管控的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应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 人 须在各省(自治区)厅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批复的工程研究中心公示名单内。
8.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 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基于人工智能算法软件开发项目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内容页的复印件 : 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或其他可以证明业绩真实性的材料),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 供 合同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有效业绩数量。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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