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路北区分局路北区增建乡镇标准站、微型站、高空微型站、粒径谱等设备项目(双盲评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GT2024-ZB014
项目名称:路北区增建乡镇标准站、微型站、高空微型站、粒径谱等设备项目(双盲评审)
预算金额:139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3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路北区增建乡镇标准站、微型站、高空微型站、粒径谱等设备项目,路北区需新增乡镇标准站7套,微型站42套,高空微型站2套,粒径谱4套,手持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2套和环境监测视频会议日常调度系统4套等设备。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安装、联网及调试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下列网上查询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