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煤炭产品倒运及矸石分选、破碎掺配项目项目公告
新疆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煤炭产品倒运及矸石分选、破碎掺配项目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46-CG-241216132)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煤炭产品倒运及矸石分选、破碎掺配,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2.2 采购范围: 招标内容: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煤炭产品倒运及矸石分选、破碎掺配(具体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2.4 服务地点: 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应当有可检验的标准且标准明确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道路运输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