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肿瘤医院智能医废管理系统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安阳市肿瘤医院智能医废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阳市高新区华强新天地12号楼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X-2024-028
项目名称:安阳市肿瘤医院智能医废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智能医废管理系统服务,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供应商可自行承诺,格式自拟):(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查询的网页内容以截图或者拍照附入投标文件。(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2.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须承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2.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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