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青少年宫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长沙市青少年宫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含光路108号龙湖铂金岛C座30楼3009室,请换乘货梯可直达3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MY-20241107
项目名称:长沙市青少年宫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组成);
(4)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其他说明: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②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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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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