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业务用房维修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3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B-2024-295
项目名称:业务用房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业务用房维修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 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90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业务用房维修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业务用房维修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 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 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 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6)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