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文印、广告业务委托服务项目(三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文印、广告业务委托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德化县诗墩阳光幼儿园隔壁威尔陶瓷新厂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CGDH20240113-2
项目名称: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文印、广告业务委托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识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合同包1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响应人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合同包1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