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白石砬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调整)-补充设备项目
辽宁
辽宁白石砬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调整)-补充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白石砬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调整)已由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备案。以丹发改审批发[2022]10号、丹发改审批发[2024]65号、丹营审批字(2022)10号,招标人为 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中央投资183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54.07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1834万元占比76.80%,地方配套资金554.07万元占比23.2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宁白石砬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调整)-补充设备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利用原项目节余资金,增加硬件设备:1.终端外设设备。车载布控球机2台、智能球型鹰眼1台、多光谱植被监测仪7台、球机支架8套、防雷立杆8套、负氧离子监测4套、物联网关4套;2.服务器。NTP校时服务器和NTP天馈包各一套;3.存储设备。8K全功能NVR8台、4T监控硬盘24块;4.安全设备。人脑识别门禁2套、开门按钮2个,门禁电源终端2套、磁力锁2个、磁力锁配件2套、人脸信息录入仪1套安全准入控制系统1套、主机安全监测系统1套、物联网日志审计分析系统1套、运维安全管理系统1套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项目地点: 辽宁白石砬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辖区内。
2.3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货,到货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备。计划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7日、计划结束时间2025年03月18日(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4-12-18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