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溪古镇保护与利用工程(二期)-焦溪古镇承柱大院修缮复原项目(重发公告第1次)
江苏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焦溪古镇保护与利用工程(二期) 已由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批文名为: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焦溪古镇保护与利用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常天发改[2021]20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焦溪古镇保护与利用工程(二期)-焦溪古镇承柱大院修缮复原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郑陆镇焦溪古镇片区
2.1.2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改造和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基础设施改造包括铺装、地下管网、绿化、河道、地下消防设施、桥梁、公厕以及其他配套市政设施等。配套设施提升包括对古镇区实施景区亮化、标识展示系统和智慧景区建设。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 472.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1月10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古建筑工程二级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施工·建造师证·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以上 (资格)
3.3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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