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项目外幕墙工程
河南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项目外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项目外幕墙工程 (项目名称) , 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项目外幕墙工程
(二)项目编号:新交 GCZB-2024-0236
(三)建设规模:拟建设内容为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项目外幕墙工程,项目位于新乡市红旗区东明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东南角。
(四)招标范围: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项目外幕墙工程总外墙面积约 20000平方米,含外幕墙配套封堵及首层进户门,具体承包范围内容详见图纸和清单。
(五)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六)建设地点:新乡市红旗区东明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东南角。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八)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九)质量要求: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拟投入项目 经理 在前期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评标结束后提供的变更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 且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出具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凭证。
(三)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 ( 20 21 年度、 202 2 年度、 202 3 年度 ) 其中任意一年 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的,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
(四) 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 、 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网站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五)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4-12-18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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