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丹阳境内工程监理标招标公告
江苏
1.招标条件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已 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 2024】 1336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以上补助 70%、其余地方政府自筹 , 招标人为 丹阳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 建设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丹阳市境内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河势控制工程和护岸治理工程,合计治理总长度 41. 414千米 。河势控制护岸合计 10.03千米 ,其中新建 5.94千米 ,加固 4.09千米 ; 小泡沙右 汊 沉排护底 6.858万平方米 。护岸治理合计 31.384 千米 ,其中新建 2.03 千米 ,加固 29.354 千米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 等别为 Ⅲ等,长江扬中河段主江堤及 太平洲 洲堤 护岸 工程级别为 2级, 其余区域 护岸 工程级别 为 3级。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 --丹阳境内工程 位于丹阳永红河上游堤外无滩段,新建护岸长度 2030m,对应主江堤桩号189+800~191+830段。分三个抛区:抛区为水上护坡工程,抛宽10-25米,抛厚0.6米;抛区为水下护脚工程,抛宽30-35米,抛厚1.0米;抛区为防崩层,抛宽10-25米,抛厚1.2米。水上护坡抛石工程量26261.4m3,水下护脚抛石工程量83281.2m3等, 总投资 约 3113.56 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 --丹阳境内工程 施工期(含环保 部分 )监理工作。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 共监理服务期 12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365天填写。
2.5 质量目标: 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 1)资质要求: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 。
( 2)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监理范围对应工程投资额800万元以上 ( 或含抛石方量 4万方及以上 ) 水上 抛石 护岸 工程 建设监理业绩(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工程投资额 或工程量的 ,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拟任总监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 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拟任总监须提供包含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 6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 7) 其他要求:
A . 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B . 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C.截止至开评标当日,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要求见 第 7 . 2 款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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