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潭下机械制造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地块C-2标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中 标候选人公示
| 项 目名称 | 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潭下机械制造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期)地块 C-2 标段工程 | 项目 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4505001 |
|---|---|---|---|
| 招 标人 | 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建设单位 | 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 建单位 (如有) | / | ||
| 招标 类别 | ? 委托招标 □自行招 标 | 招标 方式 | ? 公开招标 □邀请招 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 结构类 型及规模 | 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潭下机械制造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期)地块 C-2 标段规划建筑占地面积 5890.36m,总建筑面积9322.88m,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9322.88m,不计容建筑面积 0 ㎡,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厂房、倒班楼等建筑工程,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等工程。 | ||
| 开标 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 开标 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 年 12 月 11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 年 12 月 14 日 |
| 预中标 人 | 需解锁 | 联 合体 | 牵头人 : / |
| 成 员单位: / | |||
| 中 标候 选人情 况 | 第一 中标 候 选人 | 单位名 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 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14000281.01 元 | ||
| 工 期 | 120 日历天 | 质量 等级 | 合格 |
| 项 目经理 | 梁虎 ( 注册编号: 桂 245080910257 ;身份证号: 45272219******1377 ) | ||
|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 诸葛福娥( 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 ( 2017 ) 0003707 ; 身份证号: 45032219 ****** 004X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奖 项、 企 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 业绩、奖 项 ) | 业绩: 1、文华丰景2#楼;2、和谐康城13#商住楼;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 ||
| 第二 中标 候 选人 | 单位名 称 |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 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14014301.88 元 | ||
| 工 期 | 120 日历天 | 质量 等级 | 合格 |
| 项 目经理 | 邵韶 ( 注册编号: 桂 245070800643; 身份证号: 45030219******1513 ) | ||
|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 周朝宇 ( 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 ( 2004 ) 0003986 ; 身份证号: 45030419 ****** 105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奖 项、 企 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 业绩、奖 项 ) | 业绩: 1、平乐县二塘镇中心幼儿园;2、天然植物提取项目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 ||
| 第三 中标 候 选人 | 单位名 称 | 桂林市国立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 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14071103.73 元 | ||
| 工 期 | 1 2 0 日历天 | 质量 等级 | 合格 |
| 项 目经理 | 彭朝阳 (注册编号: 桂 245131336187 ; 身份证号: 43052119 ****** 685X ) | ||
|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 黄俊杰 ( 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2015)0012372; 身份证号: 45030519 ****** 2032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奖 项、 企 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 业绩、奖 项 ) | 业绩: 1、桂林市第十二中学改扩建(局部改造)项目-1#教学楼、5#大门(门卫室)、6#综合楼;2、增材制造产业园1#~2#标准厂房、3#宿舍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 或不合格 的 投标人名称、否决原 因 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 (如有) | 无 | ||
| 公示 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 异议和 投诉 | 投标人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 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 标 人答复 内 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 当知 道 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 书面材 料 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 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 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壮族自 治区 ) 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 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 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 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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