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西安市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市
西安市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XM-2024ZB029
项目名称:西安市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9,4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注册登记凭证(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且无反对意见;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 /或在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或表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 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磋商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磋商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5)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磋商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磋商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符合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网站 v.cn)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供应商需在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土地估价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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