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霞葛中心卫生院增容400kVA变压器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诏安县霞葛中心卫生院增容400kVA变压器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48号内16-1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ZZTP20241210
项目名称:诏安县霞葛中心卫生院增容400kVA变压器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4.623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1608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执行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供应商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格承诺(若有)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供应商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若不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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