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高阳镇新贺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沙洋县高阳镇新贺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沙洋县高阳镇新贺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沙洋县高阳镇新贺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JMSY-202412SZ-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SY-202412SZ-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洋县高阳镇新贺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沙洋县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字【2024】2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洋县高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沙洋县高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沙洋县高阳镇
建设规模:栽植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等绿化工程,场地刷黑、道路断面改造,房屋立面改造,景观建设(场地铺装、背景墙、生态停车位、智能化垃圾分类处理收集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栽植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等绿化工程,场地刷黑、道路断面改造,房屋立面改造,景观建设(场地铺装、背景墙、生态停车位、智能化垃圾分类处理收集屋等)。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0 00-00-00
合同估算价:419.66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6、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7、企业信用等级 B 级及以上(信用报告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8、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