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2025年工会节日慰问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k2024-023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2025年工会节日慰问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2.6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6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①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②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投标单位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③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其它国家规定的相关食品生产、销售的证明。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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