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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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泊发改审批核【2024】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泊头市水利服务站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泊头市水利服务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最高限价: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勘察设计费的99%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招标范围: 满足相应阶段要求的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岩土勘察等),以及实施方案编制(含报告及概算、施工详图及预算等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前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拟建项目概况:新建扬水点91座,治理坑塘1座(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非中小企业投标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3.4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违法违规的声明)3.5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声明);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4-12-13 09:00至2024-12-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1-02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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