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长兴镇16条市政道路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915
项目名称: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长兴镇16条市政道路养护项目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 2430000元 ( 国库资金:243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24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镇管市政道路养护2025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4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主要实施内容为长兴镇16条市政道路养护项目,16条市政道路总长度12.442公里,其他:桥梁、排水管道、沿线设施、绿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服务采购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供应商须承诺三年报价不变。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2)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本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