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片区综合管网项目-人民路道路雨污水工程(和平大街-海丰大街)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总部片区综合管网项目-人民路道路雨污水工程(和平大街-海丰大街)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总部片区综合管网项目-人民路道路雨污水工程(和平大街-海丰大街)施工图勘察设计 已由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 以 黄发改审批[2023]1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总部片区综合管网项目-人民路道路雨污水工程(和平大街-海丰大街)施工图勘察设计2.1.2建设地点:渤海新区黄骅市城区2.1.3建设规模:总部片区综合管网项目-人民路道路雨污水工程(和平大街-海丰大街),道路长度约720m,建设雨水管道长约1440m,污水管道长约1440m;配套建设管道工作面恢复、停车位等设施。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总部片区综合管网项目-人民路道路雨污水工程(和平大街-海丰大街)施工图勘察设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资质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②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注: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